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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替人消分拟扣证半年并可罚2000元
来源: | 作者:lugangjituan | 发布时间: 2015-11-03 | 32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法制晚报快讯 (记者温如军) 今日上午,法晚记者(微信ID:fzwb_52165216)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已经开始在其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送审稿增加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